一、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3年12月26日部退三字第1033921539號書函轉考試院103年12月22日考臺組貳二字第10300101341號令辦理。
二、檢送考試院103年12月22日令及銓敘部前開書函、退休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各1份(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