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1 月 11 日總處綜字第 1131001907 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一)職場霸凌防治: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提供員工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進而安心投入工作。
本校職場霸凌事件申訴管道如下
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專線電話: 06-5551937#20
傳真:06-5552179
電子郵件: cul0407@tn.edu.tw
(二)性騷擾防治:為營造優質職場,提供免於性騷擾之工作與服務環境,建立性騷擾事件申訴管道,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處及補救等措施,本校經 113 年 6 月 19 日校務會議通過「本校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涉及性騷擾事件之行為人屬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教師、長期代理教師)、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者,其申訴案件由本校人事室受理;其餘人員(如:社團教師、代課教師、廚工、技工、工友、駕駛、駐衛警或臨時人員等),其申訴案件由本校各主管處室受理,申訴管道如下:
專線電話: 06-5551937#20
傳真:06-5552179
電子郵件: cul0407@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