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8年 2月 20日臺教學(五)字第 1080018057 號函「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暨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108年10月7日南市家教諮字
第 1081180866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如下:
1、時間: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7時30分。
2、地點: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服務處團輔室(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2號,永康區復興國小內)。
3、參加對象: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志工、未成年藥物濫用或高關懷學生之家長、對防制藥物濫用有興趣之家長。
4、課程表:詳如附件 1。
三、若有意報名,請於108年11月12日(星期二)17時前將報名表(詳如附件2)上傳至本市校外會承辦人信箱(ab3chinet@gmail.com)彙辦。
四、倘有疑問可洽詢:本市校外會承辦胡安芝教官,聯絡電話:06-228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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