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臺南市107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
(三)臺南市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計畫。
二、旨揭研習計畫詳如附件。
三、參加對象
(一)基礎培訓及回流課程第一梯次:
1.以本市國教輔導團員(召集人、副召集人、執行秘書、輔導員)、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輔導團輔導員及具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員(包括進階、專業回饋人員、教學輔導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師鐸獎教師、教學卓越獎教師、全國性教學獎項教師、推動課程教學相關社群領導人參加為原則,須完成基礎培訓及回流課程,視報名狀況,如有名額再行開放自由報名。
2.本市國教輔導團(含議題團及教專輔導團),每團國中薦派2人,國小薦派3人參加培訓。
(二)基礎培訓及回流課程第二、三梯次:
1.第一梯次相關人員;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國民中小學主任、正式教師,採自願參加,惟須完成基礎培訓及回流課程,各梯次報名人數額滿為止。
2.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導學校發展策略聯盟計畫國中小各分區(分區表確認後另行公告),視分區內已參加「臺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新課綱輔導團培訓研習」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培訓之種子講師」(名單詳見附件二)人數狀況,由各分區召集學校校長協助薦派人員參加,應維持各分區參加此培訓計畫有4人以上。
(三)已參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培訓之種子講師」(名單詳見附件二),為本新課綱輔導團當然成員,可視時間規畫參加第一至第三梯次研習課程,充實專業知能。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請報名人員先行在截止日期前於以下網址報名:
研習名稱 |
梯次 |
報名網址 |
開始報名日期 |
報名截止日期 |
第一階段 基礎培訓 |
第一梯次 |
107年 1月 20 日(星期三) |
107年 1月 29 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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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梯次 |
107年 2月 16 日(星期五) |
107年 2月 23 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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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梯次 |
107年 3月 14 日(星期三) |
107年 3月 21 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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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回流課程 |
第一梯次 |
107年 2月 26 日(星期五) |
107年 3月 7 日 (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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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梯次 |
107年 3月 26 日(星期二) |
107年 4月 3 日 (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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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梯次 |
107年 4月 9 日(星期五) |
107年 4月 18 日(星期五) |
(二)各梯次人數錄取名額說明:
1.各梯次錄取名額以90人為原則,以各梯次優先錄取之報名身份及報名時間,依序錄取,惟實際錄取人數得由承辦學校依實際報名情形彈性調整。
2.各梯次錄取名單將另行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公告,公告核定參加梯次後,請各參加人員再逕行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線上報名,請於研習活動開始前三日完成報名。
五、如有相關疑問,聯繫人員聯絡方式如下:
新課綱專案辦公室:高儷玲課督,TEL:2986202#25,網路電話:99121。蔡琡瑩助理,TEL:2986202#27,網路電話:9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