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二、教育部 111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整合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資源,落實特殊教育學生適性教育之權利。
二、尊重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差異,強化特殊教育學生適性學習之策略。
三、培訓各教育階段教師,認識並了解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調整之內涵。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研習地點:新營區公誠國小。
肆、參加對象:本市 111 學年度擔任資優班教師務必參加,其他含高、國中及國小普通班導師、未參加過之特教班教師(含資優班)與有興趣之教師。
伍、辦理日期及地點: 111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三)。
陸、報名方式
一、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二、請教師於期限內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 月 1 日。
柒、檢附實施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