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1 月 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152429 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重要事項如下:
(一)參加對象及人員(報名上限 250 人):
1、直轄市、縣(市)政府資優或身心障礙業務承辦主管或承辦人員。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承辦主管、承辦人員及特殊教育教師。
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對雙重特殊需求教育有興趣之教師。
(二)辦理時間: 11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至 5 時。
(三)辦理地點:採線上研習方式辦理。
(四)報名方式:請有意參加研習之教師於 11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五)前掃描 QR-Code 或至 https://forms.gle/oExnuG7yVvtTgQRV7 填寫線上報名表,並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上方功能列選擇「國教署特教研習」(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點選本研習場次,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五)全程參加人員核給 4 小時研習時數證明。
(六)請貴校惠予參加研習教師以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並依相關規定報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