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10 年 10 月 14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01194934 號函(諒達)續辦。
有關「臺南市孔廟版面學生卡」補發作業流程如下:
(一)原已持有孔廟版面學生卡者:遺失補發申辦期限至學生就讀之教育階段結束。
1.開卡者:請學生或家長逕至一卡通官網辦理補發(https://www.i-pass.com.tw/MissDigitalStudentIDCards)。
2.未開卡(係指未開通一卡通儲值功能)者,請務必提醒學生使用最新版之「臺南市數位學生證票卡處理申請單」進行申辦。
(二)未曾持有孔廟版面學生卡者:倘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需求者,建議可洽本市各區公所辧理臺南市市民卡兒童優待卡或青少年優待卡,申辦資格如下:
1.兒童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 6 歲以上未滿 12 歲之市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 12 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後轉為一般卡)。
2.青少年優待卡:設籍本市年滿 12 歲以上未滿 19 歲之市民(卡片優惠效期至民眾生日滿 19 歲前一天止,效期屆滿後轉為一般卡)。
二、另配合一卡通作業規則調整,原已持有孔廟版面學生卡者,倘申辦時係未開卡(係指未開通一卡通儲值功能),爾後若需開卡必須付費重新申辦並提供個資同意書。
三、檢附一卡通數位學生證票卡處理申請單、個資同意書(高國中版)、個資同意書(國小版)、製卡申請表各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