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社會局 112 年 9 月 14 日南市社兒字第 1121207061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12 ),該局每 2 年辦理兒童及少年代表遴選,鼓勵兒少公共參與並提升公民素養,以實現公民社會願景。
三、兒童及少年代表任期自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任期內將參與本局辦理之各項培力課程、交流活動、權益營隊,及兒少權益相關會議等。
四、遴選資訊摘要如下:
(一)遴選資格:設籍∕就讀∕居住本市之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即 95 年 1 月 2 日以後出生)中華民國國民;關心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議題,或具有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等其他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25 日止(郵戳為憑),一律採通訊報名。
(三)報名方式:團體推薦或自我推薦。
(四)詳細訊息、遴選簡章、海報電子檔及兒少代表介紹,請參閱官網(網站縮址:http://pse.is/5a5he2;路徑: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首頁╱兒童少年福利╱兒少權益及兒少代表╱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