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 月 3 日臺教資通字第 1122705386 號函辦理。
二、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共同籌設「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該機構業已建立及執行有害內容之申訴機制,相關流程及聯繫方式詳見附件宣導資料。
三、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亦有錄製資安相關課程內容。
四、檢附資訊安全宣導資料,請參閱,以增進資安知能。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740 \
臺南市月津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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