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 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市 113 年度(以下同)語文競賽辦理方式如下:
(一)校內賽:由各校自行公開辦理。
(二)分區預賽:分北一區、北二區、南一區、南二區、高中學生組(南區、北區)辦理。
(三)全市決賽:不分區辦理。
(四)競賽日期、地點及報名方法:請詳閱實施計畫。
(五)報名日期:
1、分區預賽:請於 113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完成線上報名,並務必於前述期間內列印報名表(逾期無法列印),經學校核章後於 113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前郵寄(郵戳為憑)至各分區承辦學校。
2、全市決賽:請於 113 年 8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3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完成線上報名,並務必於前述期間內列印報名表(逾期無法列印),學生組及教師組經學校核章後於 113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三)前郵寄(
郵戳為憑)至決賽承辦學校;社會組則本人簽名後於 113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三)前郵寄(郵戳為憑)至決賽承辦學校。
(六)報名網址:
1、學校端登入: http://120.116.2.57/lang4 。
2、社會組:http://120.116.2.57/langsoc 。
三、請各校積極鼓勵代理、代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實習教師等參加社會組競賽。
四、旨揭實施計畫及相關競賽訊息,將公告於本局資訊中心教育公告區(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請各校隨時注意相關公告,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五、另 113 年全國賽事先公布之篇目,請逕至全國語文競賽網站查詢下載 (https://nlc.moe.edu.tw/Module/Home/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