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4752A 號函辦理。
二、暑假期間,學生參與校外營隊頻率提高,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校外營隊前,應確實檢視與業者訂定之契約(含業者應負義務、履約責任、保險規劃及安全與適法等);倘學生於參與校外營隊時遇有疾病、事故或與業者發生履約糾紛時,可主動尋求學校協助。
三、有關學生參與校外營隊活動前,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應留意契約內之保險及活動安全等相關事宜:
(一)保險部分:
1、活動費用包括之項目(如交通運輸費、住宿費、膳食費、遊覽費、 保險費及報酬);並應檢視保險契約中保險公司名稱、最高額度保險金、重大財損保險金及重大傷殘保險金等重要事項。
2、業者於營隊活動行程開始前,應就學生依契約所為之行程,依法令規定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公告,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與相關保險。
(二)活動安全部分:
1、契約不得有營隊活動中突發或未能預防等原因,致學生受有損害時業者應予免責之約定。
2、學生於營隊活動行程中發生疾病或事故時,業者應為必要之協助及處理;所生費用,由學生負擔。但業者對於學生意外事故之發生有故意或過失者,其所生費用,由業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