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113 年 11 月 30 日起騎乘微型電動二輪 車需投保強制險及掛牌,且年滿 14 歲才能騎乘,「戴安全 帽」、「不得載人或超速 25km/hr」、「禁止飲酒後騎乘 」、「不得擅自改裝」等。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納管,須於今(113)年 11 月 29 日 前完成掛牌及投保強制險, 11 月 30 日起將開始違規取締執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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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月津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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