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 4 點第 2 款第 4 目規定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5 月 2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1910 號函辦理。
三、為維持評量合乎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規範性及保密性;應落實學習領域定期評量之審題機制,並遵守迴避原則,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740 \
臺南市月津國小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