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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校刊出版實施計畫

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校刊出版實施計畫105.8.1訂定

壹、依據:

依當學年度校務實施計畫

貳、目的 :

一、提供親師生藝文發表園地,孕育校園文藝創作氛圍。

二、編輯校園生活點滴,留下親師生美好回憶。

參、徵稿日期:

徵文類自每年10月1日至隔年3月1日止,徵圖類自下學期開學日至3月1日止。配合臺南市兒童文學專輯「小黑琵」徵件時間做微調。

肆、文稿類別與來源:

序號

類別

意涵

對象

文稿來源

1

傑出校友的故事

分享校友奮鬥有成的故事,做為學習典範

傑出校友

採訪或邀稿

2

永康相關專欄

依當學年度公告

徵稿字數:300-1500(若有引用需註明資料來源,可附上圖片或照片)

全校親師生

退休同仁

徵文

3

課堂風景

分享讓孩子眼睛發亮,樂在學習的課堂樣貌

全校教師

採訪或邀稿

4

親師生作品

親師生創作或參與競賽之優良圖文作品

全校親師生

徵文

5

社團故事

學校社團發展歷史、經營理念與團員學習心路歷程

學校社團

採訪或邀稿

6

校園傳真

學校願景實踐的歷程與重要活動記錄

各處室

各處室提供

7

特殊專欄

依當學年度公告

低年級100-300

中年級300-500

高年級500-800

師長  1000字以內

全校師生

徵文

8

畢業感言

畢業的感想、對師長的感謝、對朋友友誼的感言(80字為限)

六年級

畢業生

徵文

 

伍、收件方式:

一、導師投稿:請依照類別、班級姓名、作品名稱命名,由導師將電子檔案上傳課研組暫存區。

二、email投稿:請依照類別、班級姓名、作品名稱命名,email至課研組長信箱。命名範例:「親師生作品-211謝千千-海洋的規則」。

陸、徵文要點:

一、徵文題目不拘,各組作品皆可用華、臺語創作。臺語作品,請於題目後面括號加註「臺語」,用字以教育部公布之推薦用字、「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為原則,拼音以教育部公布之臺羅拼音為原則,必要時,於文末加註說明。

二、文稿作品規格以A4紙張打字,字形以標楷體14號為主,直式橫書;每人每類限送1件。

三、參加作品須為個人之創作,不得由他人代筆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

四、審核方式:永康老故事、學生作品、一則國際新聞的省思:將聘請語文專長教師擔任作品評審,擇優刊登。

柒、徵圖要點:

一、主題:以永康社區為題材的圖畫創作。

二、規格:一般圖畫紙4開大小,使用畫材不拘。

三、組別及對象:分一至三年級組、四至六年級組;每人限送1件。

四、交件時,請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以鉛筆書寫班級姓名、作品名稱。

五、徵圖評選方式:將聘請視覺藝術專長教師擔任評審,四至六年級組最佳作品作為校刊之封面,一至三年級組最佳作品作為封底。其餘優良作品刊登在校刊內頁,並推薦送小黑琵比賽。最佳作品可從缺。

捌、注意事項:

一、投稿作品若為「已發表作品、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之作品」,請於稿件標題下註明,
例:「本文榮獲國語日報第○期第○版刊出」、「本文榮獲○○比賽第○名」,並請遵守該刊物或比賽相關規則及著作權相關之規定。

二、所有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予學校作為教育之宣廣、展示、出版及上網使用。

三、若有違反或侵權情事,由著作投稿者自負法律責任,獲刊登者取消獎勵資格。若獎狀已發則追回,獎位不予遞補,並在教務處留下記錄。

玖、獎勵:

ㄧ、學生作品、徵圖錄取者獎勵如下:

1.學生徵文作品錄取者:校內語文佳作獎狀1紙、校刊1本。

2.學生徵圖作品錄取者:校內藝術佳作獎狀1紙、校刊1本。

3.徵文、徵圖作品若已在其他報刊發表或比賽得獎者:榮譽獎狀1紙、校刊1本。

二、教師、家長作品錄取者獎勵:感謝狀1紙、校刊1本。

三、同一位作者有多項作品獲刊登時,以最高項次獎狀發給,不再重複獎勵,唯不同專欄不在此限。

拾、經費來源:奉核後由下學期年度預算支出。

拾壹、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