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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詹榮原 - 防疫專區 | 2022-03-11 | 點閱數: 204
一、依據國教署 111 年 3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30268 號函、臺南市教育局 111 年 3 月 9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10337214 號辦理。 二、檢疫天數:境外生自 111 年 3 月 7 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由 14 天縮短為 10 天,並檢疫期滿後續行自主健康管理 7 天。 三、居家檢疫場所:境外生入境後居家檢疫場所,仍依原專案規定為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 四、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居家檢疫期滿後之 7 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應進入校園上課或前往人群聚集之處,並要求學生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如要入住校內宿舍,學校應安排獨層且「1 人 1 室」之宿舍,如衛浴設備或洗衣設備為共用,請規劃分流、分時段...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詹榮原 - 學務處 | 2022-02-10 | 點閱數: 940
    1.本校於 111 年 2 月 9 日公告之「因應新冠肺炎暨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須知」;             放學注意事項誤植「放學時間僅開放大門(中山南路)和幼兒園火車門(永正路)」,             應更正「放學時間僅開放大門(中山南路)和西側門(永正路)」,特此公告。     2.檢附更正後之開學須知,請參閱附檔,敬請協助轉知家長及學生。。  
公告 詹榮原 - 學務處 | 2022-02-09 | 點閱數: 754
如題,請參閱附件。
公告 詹榮原 - 防疫專區 | 2022-01-26 | 點閱數: 221
因應國內疫情升溫,為確保校園師生安全、阻絕傳染風險,敬請家長及民眾配合本校防疫措施: 一、學校上班、上課期間(寒假為 08:00~16:00),校園不開放。 二、校園開放時間內,僅開放操場及前方籃球場供民眾運動,其餘區域不開放。 三、入校洽公及運動者,請由大門進出,配合實聯制登記、戴口罩、量測體溫;待警衛室聯繫後,至商討區接洽事項,勿直接進入教學  區及辦公區;另量測耳溫高於 38 度者禁止入校。 四、學生同住家人如被匡列檢疫時,家長應隨即向班級導師或學校行政單位通報不入校,直到解除疑慮。  
公告 詹榮原 - 防疫專區 | 2022-01-26 | 點閱數: 274
壹、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1 月 24 日新聞稿辦理。 貳、因應國內疫情升溫,為確保校園師生安全、阻絕傳染風險,敬請家長及民眾配合本校防疫措施: 一、學校上班、上課期間(寒假為 08:00~16:00),校園不開放。 二、校園開放時間內,僅開放操場及前方籃球場供民眾運動,其餘區域不開放。 三、入校洽公及運動者,請由大門進出,配合實聯制登記、戴口罩、量測體溫;待警衛室聯繫後,至商討區接洽事項,勿直接進入教學  區及辦公區;另量測耳溫高於 38 度者禁止入校。 四、學生同住家人如被匡列檢疫時,家長應隨即向班級導師或學校行政單位通報不入校,直到解除疑慮。 &n... 觀看完整文章
詹榮原 - 防疫專區 | 2022-01-25 | 點閱數: 161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1 年 1 月 24 日「南市校園防疫不鬆懈 維持寒假實體活動 落實防疫 5 措施」新聞稿辦理。(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6907&s=7869111#) 二、因應國內疫情升溫,為確保校園師生安全、阻絕傳染風險,黃偉哲市長責成教育局提升假期防疫作為,籲請各校及民眾配合,市府也會隨疫情變化滾動調整防疫措施並公告。 三、目前臺南疫情尚在掌控之內,在強化校園防疫作為下,學校已規劃的活動,如:寒假課輔、學習扶助、營隊活動等目前仍可維持實體方式辦理。 四、防疫 5 措施請參閱下方圖卡,並請各處室配合辦理
公告 詹榮原 - 防疫專區 | 2022-01-25 | 點閱數: 167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1 年 1 月 22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145579 號函辦理。 二、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1 年 1 月 14 日肺中指字第 1113700022 號函影本 1 份(如附件)。  
公告 詹榮原 - 學務處 | 2022-01-20 | 點閱數: 414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1 年 1 月 20 日 191691 號公告辦理。 二、寒假及春節連假將至,市長期與學校、家長共同守護學生身心健康,爰製作旨揭文宣,提醒防疫及個人安全注意事項。 三、旨揭文宣請下載附件詳閱。
公告 詹榮原 - 學務處 | 2022-01-18 | 點閱數: 262
如題,請參閱附檔。
重要 詹榮原 - 防疫專區 | 2022-01-12 | 點閱數: 310
一、 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11 年 1 月 12 日 191167 號公告辦理。 二、疫情警戒標準第 2 級期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戴口罩規定加嚴,除下列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 、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2 、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