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7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735491 號及本校 111 年 6 月 10 日防疫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提供高中、國中、國小、五專前三年學生更足量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行政院協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物資組、中華郵政公司等,免費提供 110 學年度在學之高中、國中、國小、五專前三年學生每人每份四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
三、依教育部「行政院免費發放高中、國中、國小、五專前三年學生家用抗原快篩試劑發放須知」說明,快篩試劑寄達各校後,待學生回校實施實體課程便可於學校領取。
四、本校 111 年 6 月 10 日召開防疫小組會議決議,快篩試劑寄達後,待學生回校實施實體課程再行發放。
五、依上述說明,六年級畢業生於畢業典禮預演或典禮當日由導師協助發放,當日因故未返校者,再行與導師約定到校領取時間。一~五年級學生於實體復課後,再由導師協助發放。
六、家中如有急需,家長可先行與導師聯繫,約定到校領取時間後先行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