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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有預定於本校開辦才藝班及營隊者,請注意以下事項:
營隊開辦
- 開辦營隊之單位,請備妥企畫書後送學務處活動組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2/22
- 開辦須知:因應本校寒假已開辦才藝班,營隊以公益單位及活動為優先,本校有審核權,敬請見諒。
才藝班開班
- 以本校教師開班為優先,請老師踴躍開班授課。
- 每次開以五天 10 節課為基準(1/29~2/2、2/5~2/9日),每次二節課(8:30~10:00、10:30~12:00)。
- 開班老師請備妥寒假社團開班申請表、課程內容、指導老師履歷表(請參酌附件),本校老師及本學期開辦社團老師不需繳交履歷表。請將資料送至學務處活動組林老師。
-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2/29日,逾期不後。
- 通過審核後由學校統一招生開班。
※以上如有問題請洽學務處活動組林老師 232446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