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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三益 - 學務處 | 2017-12-12 | 點閱數: 1542

寒假有預定於本校開辦才藝班及營隊者,請注意以下事項:

營隊開辦

  1. 開辦營隊之單位,請備妥企畫書後送學務處活動組
  2.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2/22
  3. 開辦須知:因應本校寒假已開辦才藝班,營隊以公益單位及活動為優先,本校有審核權,敬請見諒。

 

才藝班開班

  1. 以本校教師開班為優先,請老師踴躍開班授課。
  2. 每次開以五天 10 節課為基準(1/29~2/22/5~2/9),每次二節課(830~10001030~1200)
  3. 開班老師請備妥寒假社團開班申請表、課程內容、指導老師履歷表(請參酌附件),本校老師及本學期開辦社團老師不需繳交履歷表。請將資料送至學務處活動組林老師。
  4.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2/29日,逾期不後。
  5. 通過審核後由學校統一招生開班。

以上如有問題請洽學務處活動組林老師 232446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