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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秀惠 - 防疫專區 | 2022-06-23 | 點閱數: 856

主旨:滿 5~11歲兒童 COVID-19 疫苗接種作業相關事宜

說明: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812463 號函辦理 

單位

111年 6月 10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第 4 次專家會議決議事項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5-11歲兒童基礎劑第二劑 COVID-19疫苗(輝瑞-BNT 及莫德納)接種作業說明

建議接種劑次

考量目前國內處於 Omicron 變異株社區流行期間,建議滿 5歲至 11 歲幼童應完成兩劑 COVID-19疫苗接種,以降低染疫後重症及死亡之風險。

  1. 為即早提升 5-11歲學童對 COVID-19保護力,前揭滿 6 歲至 11 歲 Moderna 疫苗接種作業,於本年 6 月 18 日起採用「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模式執行。 Pfizer-BioNTech 疫苗自本年6月 22日起協調安排合約醫療院所,辦理接種作業。請多使用「臺南打疫苗」平台預約施打(https://health-reservation.tainan.gov.tw/),接種當日請攜帶健保卡、接種紀錄卡(黃卡)至接種地點。
  2. 惟鑒於 6月下旬適逢期末考期間,之後亦將進入暑假假期, 5-11歲兒童基礎劑第二劑之「校園集中接種」模式,本府衛生局將評估該族群之接種狀況後,再行研議規劃

建議接種間隔時間

依據疫苗臨床試驗及各國疫苗安全性監測結果,滿 5歲至 11歲族群第二劑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通報率低於 12 歲以上族群,經考量國內疫情並參酌各國疫苗接種政策,由原來間隔 12 週,調整為「建議兩劑間隔 4-8週以上」。

接種廠牌

另基於目前尚無兒童族群以不同廠牌 COVID-19疫苗完成基礎劑接種之安全性及有效性數據,建議兒童族群以相同廠牌 COVID-19疫苗完成兩劑接種惟特殊情形(如第一劑接種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指揮中心評估疫苗供應情形等)下,可以不同廠牌疫苗完成兩劑接種

現階段兒童接種第一劑後出現不良反應情形可擇定不同廠牌疫苗接種外,其餘對象均採以相同廠牌接種

接種注意事項

  1. 依據 COVID-19疫苗臨床試驗及上市後監測資料,接種疫苗曾出現極罕見的心肌炎和心包膜炎病例,5歲至 11 歲族群第二劑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通報率低於 12 歲以上族群,「惟仍較常發生在接種第二劑之後及年輕男性」,請家長注意。
  2. 請家長詳閱接種須知,以利其瞭解國際間青少年接種 mRNA疫苗之副作用監測情形及接種疫苗之效益,以評估決定是否讓子女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