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徵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三)近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四)具有學校行政經驗或對輔導工作有意願者,竭誠邀請共同參與輔導業務推動。
三、調用時間: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以公假方式調用本局。
四、工作地點: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北區成功國中)。
五、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址: http://cs.tn.edu.tw/
六、工作項目:學生輔導相關業務。
七、調用人數: 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