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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詹榮原 - 學務處 | 2021-07-09 | 點閱數: 218

1.為辦理急難慰問金之發放,以減輕學生及幼兒家庭經濟負擔,臺南市政府訂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急難慰問金發給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2.法規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