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7 月 30 日南市教秘字第 1100926040 號函辦理。
2.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110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 9 日為疫情警戒二級,本市政府宣布校園僅能開放操場一處供民眾運動使用。
3.復因本校操場修整建工程將於本年 8 月 2 日開工,故自該日起校園全面暫停開放,嗣後將依據最新發布之校園防疫規範滾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