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本( 110 )年 10 月 8 日止。
說明: 一、 由台南市各區公所受理收件,請符合申請資格者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申請表件各一份 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
辦業務」- 「原住民」下載(網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