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修正「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國道服務區及省道休息站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理措施」、「高鐵防疫管理措施」及「遊覽車客運業防疫管理措施」等 5 項防疫管理措施,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