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教育局 110 年 9 月 27 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應變工作小組第 29 次會議決議,適度開放戶外場地,並遵守相關防疫原則。
(1)落實實聯制、手部清消,維持社交距離(室外 1 米/人),除飲水外應全程戴口罩。
(2)落實自我健康監測,禁止額溫≧37.5℃、耳溫≧38℃者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進入。 (3)遵循學校規劃之通行動線,避免進入教學區。
2.上課日開放時間為上午 7 時前及下午 5 時 30 分後之時段。 3.本校操場尚在施工暫不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