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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嘉琪 - 教務處 | 2021-12-27 | 點閱數: 165
一、 依據本市 111 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分發作業須知暨本市 111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學新生入學工作期程表辦理。
二、 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本市且欲返回本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並於111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前,通知註冊組,以便處理後續升學事宜。
 
註冊組電話 2324462#913 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