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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 沈靜韓 - 教務處 | 2022-01-03 | 點閱數: 143

一、依據教育局新課綱辦公室—創思與教學研發中心計畫辦理。

二、申請單位:可採單校模式或策略聯盟模式(數個學校組成,可採工作圈模式)。

三、申請條件:每一申請案教師可以同年級(段)或跨年級(段)為對象,最低人數以 30 人為原則,參與教師需全程參加 3 小時課程。

四、本案請於 111 年 1 月 28 日(五)前提出申請,申請表請 mail 到永康勝利國小吳宜蓁主任信箱【ejanewu@gmail.com】。

五、檢附相關計畫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教育局公告  https://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