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公告 193594 辦理 二、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及新變異株 Omicron ,敬請各校務必轉知「臺南市 111 學年度各類資優鑑定防疫措施」(如附件),以提供考生安心應考的環境。 三、請各校務必於報名時轉知考生及家長本公告事宜,並配合辦理資優鑑定防疫措施。 四、敬請參與資優鑑定之學生與家長務必於鑑定當日交付健康與旅遊史調查表,以利承辦單位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