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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嘉琪 - 教務處 | 2022-03-10 | 點閱數: 159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 111 年 3 月 3 日基府教學參字第 1110209611 號函辦理。
二、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基隆市(以下簡稱該市)且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家長於 111 年 3 月 31 日(星期四)前,通知註冊組,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
三、該市 111 學年度國中新生報到日期請參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