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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馨瑩 - 人事室 | 2022-03-31 | 點閱數: 307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介聘期程,
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11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止,逾期不受理。

 

三、檢附「本市 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附件 1)、「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 2)、「新設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 3)、「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介聘教師提報表」(附件 4)、「教師申請參加介聘同意書」(附件 5)、「超額教師提報表」(附件 6)、「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附件 7)、「積分審查委託書」(附件 8)、「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附件 9)、「轉任相關注意事項」(附件 10)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