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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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18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5040152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轉嘉義縣政府有關嘉義縣預估 105 學年度大崎國小及義竹國小等 2 校減班產生超額教師情形,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 105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