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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馨瑩 - 人事室 | 2016-04-21 | 點閱數: 725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陳麗如
電話: 06-2991111#8330
電子信箱: liju1001@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50399120 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市 105 學年度辦理實驗教育計畫計有 3 所國小,請貴府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如欲申請 105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可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本市 105 學年度仁德區虎山國民小學、七股區光復國民小學及新化區口碑國民小學等 3 校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20 條指定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另預計 106 學年度辦理實驗教育計畫有新營區南梓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