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年 4 月 1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37543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7 條及第 29 條之規定,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並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投入素養導向、議題融入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特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1 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三、「111 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現職教師、代理(課)教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2 、大專院校之教育相關系所、各師資培育大學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實習學生。
3 、相關教育人員或團體(含部落工藝師、文化工作者、文化指導員、部落耆老等)。
(二)參加類組:分為實驗教育組及非實驗教育組,每組再依教育階段別分成國小、國中及高中,並設計適合該類組學生之教案。
(三)評選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學之保存及傳承、部落與原住民族之歷史經驗、原住民族之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或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藝術與樂舞、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原住民族營生模式。部落倫理與信仰、其他與原住民族相關之議題等 8 項。
(四)辦理期程:
1 、報名及收件方式:自即日起至 111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凌晨 23 時 59 分截止。
2 、評選成績公告: 111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前公告。
3 、頒獎典禮:預定於 11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辦理。
四、本案甄選承辦單位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張玉韻小姐,聯絡電話: 04-22188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