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11 年 4 月 26 日環署循字第 1111049040 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工作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康城工程顧問股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合作單位「財團法人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辦理。 三、旨揭培訓活動分 2 階段進行,每階段辦理 6 場次,每場次 3 小時,完整參與 2 階段培訓活動並填寫意見回饋者,將核發進修研習時數或環境教育學習時數 6 小時,僅完成第 1 階段線上培訓課程,則核發 3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