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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 詹榮原 - 輔導處 | 2022-08-26 | 點閱數: 1583

「臺南市 111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選徵件

一、校內收件日期: 9/1 (四)至 9/16 (五)
二、校內收件地點:西棟 2 樓 美術資料室

注意事項:
1.請詳閱「臺南市 111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各類組詳細規格規定以計畫公告為主。
2.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 1 人(指導教師亦為 1 人),每人至多參加 2 類。
3.作品請附上「校內初選報名表」,可至校網列印,或向輔導室索取。
4.校內初選報名表(一張)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英文姓名請以護照為主,或依照學籍系統填寫。
5.指導老師限填一位就學學校之教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非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指導老師應負有審核作品無違反前開規定之責任。
6.請確實檢查填寫資料,由於評審及送件期程緊迫,報名表交件後恕不接受更改。
7.各類別參賽作品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
8.相關問題請洽 06-2324462 分機 948 、 947 藝才承辦人蔡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