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學年臺南市美術比賽校內評選結果公告
恭喜獲獎同學 1.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之作品將代表學校參加 111 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並由學校統一送件參賽。 2.依據比賽規定,參賽之平面設計作品需「裱框」,參賽之書法類與水墨類作品需「托底」。尚未裱框及托底之作品已由學校統一處理相關事宜,日後參加前述類組,交件前請務必確認作品符合規定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