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期 1 年(自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
四、工作項目:新課綱推動相關課程與教學業務,共計 2 名。
五、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於 11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17 時 30 分前逕以電子檔(含 EXCEL 檔及 PDF 檔)郵寄至承辦人方正文課督 vin4064@gmail.com ,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六、檢附 111 學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二級機關調用教師公開徵才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