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美術類藝術才能班鑑定
簡章索取:
一、網路下載: 可透過以下管道下載,相關文件請以 A4 紙張列印。
(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之「文件下載」 區下載,網址: https://www.tn.edu.tw/文件下載-特幼教育科-二股/。
(二)至各設班學校網站下載,
二、親自索取:
請於 112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至 112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到各設班學校之警衛室或報名單位索取。 (例假日恕不開放索取)
報名時間: 112 年 3 月 6 日(星期一)至 112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 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各校鑑定時間相同,不得重複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應繳交相關資料(詳細繳交資料及相關訊息以簡章為準)
1 、 繳交報名檢核表及鑑定報名表。
2 、 若要申請管道二,請詳細閱讀簡章資訊。
3 、 準備考生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2 張,請分別黏貼於鑑定報名表及准考證。
4 、 繳交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1 份,正本查驗後歸還。
5 、 繳交限時掛號信封 1 個,請貼足 35 元郵票,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姓名及考生姓名。 (原校生不用繳交回郵信封)
6 、 繳交術科測驗費用: 1000 元。 申請書面審查者須另繳交審查費 300 元。 完成報名手續後,恕不退費,
7 、 領取准考證。
藝術才能班鑑定相關事宜以簡章公告為準,請家長詳細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