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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馨瑩 - 人事室 | 2016-05-11 | 點閱數: 56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張紹賢
電話: 06-2991111#8527
電子信箱: shchang@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5047760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477605A00_ATTCH2.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退休教育人員再任各級政府出資成立之公司是否應停止其領受月退休金及公保養老優惠存款利息權利等疑義,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