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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嘉欣 - 輔導處 | 2023-03-20 | 點閱數: 129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未滿20歲懷孕服務及後續追蹤輔導服務方案辦理。

二、為提供社會大眾知悉預防未滿20歲懷孕事件及宣導未滿20歲懷孕服務社會資源,對於未滿20歲懷孕當事人相關服務及求助管道資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設置「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https://257085.sfaa.gov.tw/)及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0800-25-7085)。

二、臺南市社會局製作「陪妳、助你-翻轉孕勢」宣導單張,提供遭遇困境未成年懷孕少女、家屬及其重要他人近便性、即時性諮詢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