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楊嘉琪 - 教務處 | 2023-03-30 | 點閱數: 280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前條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二、旨揭申請作業方式自112 年起改由申請人親至系統線上申請,網址:https://nee.tn.edu.tw/,申請前請先註冊。
三、依上開規定,本市申請案線上受理期間為112 年 4 月 1 日(星期六)至 4 月 30 日(星期日)止,並請申請人最晚於 112 年 5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將完整申請書紙本送至受理單位,受理單位說明如下:國小階段/國中階段/高中階段已取得學籍者,為設籍學校;高中階段未取得學籍者/團體/機構(含國三畢業生尚未取得學籍者)為本市承辦學校-隆田國小。另請設籍學校於 112 年 5 月 5 日(五)前,將正本申請書寄達承辦學校-本市隆田國小(總務處)。

*為使申請人熟稔申請及後續辦理程序,並介紹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線上申請系統,本局訂於112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30 分假新南國小 2 樓視聽教室,辦理旨案非學線上申請系統介紹研習,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gZYz9z。請學校轉知家長相關研習訊息。
六、本案承辦學校窗口為官田區隆田國小,電話: 06-5791047 轉分機 830 、 831 或 833 。如有系統相關問題,請聯繫系統廠商,電話: 02-2748-7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