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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朱桓顯 - 總務處 | 2023-05-26 | 點閱數: 441

一、依旨揭徵選簡章辦理。

二、符合應徵條件者:

1.黃○憲

2.姜○智

三、請上述人員於 11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30 分至本校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四、請應徵者準時出席,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面試時間每人 6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