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旨揭徵選簡章辦理。
二、符合應徵條件者:
1.黃○憲
2.姜○智
三、請上述人員於 11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30 分至本校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四、請應徵者準時出席,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面試時間每人 6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