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12 年 7 月 31 日南大教字第 1120013869 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報考資格):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第 2 類:於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實際服務累計滿 10 學期且表現優良之現職代理教師。(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現職代理教師)
(二)第 3 類:於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實際服務累計滿 6 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現職代理教師。(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現職代理教師)
三、開設課程:本課程規劃 49 學分,包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 10 學分、教育專業課程 37 學分)及依據「技術與職業教育法」第 24 條規定,本學分班學生應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各 1 學分)
並成績及格。
四、收費標準:每學分費為新臺幣 3,000 元整,若學分費調整,則按調整後之標準收費。
五、上課時間: 112 年 10 月至 115 年 2 月止,上課時間以寒暑假及學期間假日(實體課程)、學期間平日夜間(線上課程)為原則。
六、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費新台幣 1,500 元整(請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抬頭書名「國立臺南大學」,連同報名文件郵寄至該校),招生簡章詳如附件。
七、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聯絡電話: 06-2139993 或 06-2133111 轉 245-249 , FAX : 06-2133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