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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柔分 - 教務處 | 2023-09-10 | 點閱數: 87

一、旨揭獎助學金由本市各區公所受理收件,符合申請資格者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受理申請至本( 112 )年 10 月 5 日(星期四)止。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供

    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網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