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1 月 8 日移署移字第 11201355882 號函辦理。
二、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一) 系統報名期間: 113 年 2 月 22 日至 113 年 3 月 22 日
(二) 獲獎名單公告:預計 113 年 5 月底
(三) 以上時間如有異動,將於本署網站公告
三、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四、核發獎項及金額:
1、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 2,000 元至 3 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五、 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將另行通知。
*若申請人數超過學校分配名額,將由學校召開會議進行審核。
六、申請證照獎勵金:請申請人自行登入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 勵) 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於 113 年 3 月 22 日前完成系統報名作業
七、 詳細規定請詳參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