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修正「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用)及臨時人員陞任原則」,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用人員及臨時人員陞任原則」,自即日起生效,茲檢送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條文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