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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清品 - 輔導處 | 2024-08-08 | 點閱數: 109

臺南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永康國小校內初選說明

比賽方式: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參加市內比賽,不受理個人送件。

校內收件日期:9/2(一)至 9/11 (三)

校內收件地點:西棟 2 樓 美術資料室

報名類別:

類別

組別

作品規格(詳見實施計畫)

1.繪畫類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1. 四開(約 39 公分 × 54 公分)
  2. 一律不得裱裝

2.書法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1. 對開(約 34 公分 × 135 公分)
  2. 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3. 需落款,不可寫校明名,採用素色宣紙

3.平面設計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1. 四開(約 39 公分 × 54 公分)
  2. 作品一律裝框並加裝壓克力板,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

4.漫畫類

  1. 不超過四開畫紙
    (約 39 公分× 54 公分)
  2. 一律不得裱裝

5.水墨畫類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1. 宣(棉)紙四開
    (約 30~35 公分× 60~70 公分)
  2. 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3. 可落款,不可寫校名

6.版畫類

  1. 四開(約 39 公分× 54 公分)
  2. 作品正面以鉛筆書寫張數編號、畫題、姓名、西元年份

注意事項:

  1. 請詳閱臺南市 113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參閱附件),各類組詳細規格規定以計畫公告為主。
  2. 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一件作品,一人創作,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3. 作品請附上校內初選報名表,可至校網列印,或向輔導室索取
  4. 校內初選報名表(一張)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英文姓名請以護照為主,或依照學籍系統填寫。
  5. 指導老師限填一位就學學校之教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非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指導老師應負有審核作品無違反前開規定之責任,無填寫指導老師不會影響學生權益。
  6. 請確實檢查填寫資料,由於評審及送件期程緊迫,報名表交件後不接受更改。
  7. 各類別參賽作品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

相關問題請洽 06-2324462 分機 948 藝才承辦人王清品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