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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楊嘉琪 - 教務處 | 2015-10-05 | 點閱數: 1019

說明:

一、依本局 104年 8 月 26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40834555 號函諒達。

二、本案旨在鼓勵教師積極使用閩南語從事文學創作,提升閩南語教學的效益,

        請鼓勵教師踴躍參賽。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教師(含校長、主任、實習

        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

四、創作主題組別:

 (一)詩:不限題材,皆可創作參加。

 (二)散文:符合本土主題,如風俗、習慣、人物、景點…等,皆可創作參

                加。

五、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自 104年 10 月 1 日(四)起至 104 年 10 月 16 日(五)中午 12:00止。

 (二)親自送達、掛號寄達(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閩南文學

                創作徵文

 (三)參賽作品請寄至: 702臺南市南區南門路 232 號 志開國小郭主任收。

    (四)洽詢電話:( 06) 2619431#100  聯絡人:王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