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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馨瑩 - 人事室 | 2016-07-15 | 點閱數: 637

臺南市政府 書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鄭淑月
電話: 06-2991111#8669
電子信箱: che1278@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13 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 105061840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0618405A00_ATTCH1.pdf 、 0618405A00_ATTCH2.pdf)
主旨:檢送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民國 105 年 7 月 5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