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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謝千慧 - 教務處 | 2016-08-12 | 點閱數: 1194

請各處室承辦人協助:

一、公告比賽訊息時,請再加點「比賽」標籤。﹙如同此篇有加上「重要」標籤﹚
公告後,點選標籤,相同標籤的文章便可一起出現,方便親師生搜尋

二、學生比賽部份:
(一)臺南市政府轄下機關團體主辦﹙獎狀印有臺南市政府機關團體關防﹚,請各單位承辦人公告時同時列出主辦單位。

(二)由政府主辦,請各單位承辦人公告時同時列出主辦單位。

(三)由政府委託學校或民間團體承辦、政府與民間團體合辦者,需具備政府機關辦理文號,請各單位承辦人公告時同時張貼文號